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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贬庾纯 西晋 · 何曾
 出处:全晋文卷十八
凡断正臧否,宜先稽之礼、律。
八十者,一子不从政
九十者,其家不从政
新令亦如之。
案纯父年八十一,兄弟六人,三人在家,不废侍养。
不求供养,其于礼、律未有违也。
司空公以备位卿尹,望其有加于人。
荒醉,肆其忿怒。
臣以为不远布孝至之行,而近习常人之失,应在讥贬(《晋书·庾纯传》。贾充以父老不归供养,太傅何曾太尉荀顗骠骑将军齐王攸议。)
启事 其七 西晋 · 山涛
 出处:全晋文卷三十四
侍中彭权迁,当选代。
雍州刺史郭奕,高简有雅量,在兵间少,不尽下情,处朝廷,足以肃正左右。
右卫将军王济,才高茂美,后来之冠。
此二人诚顾问之秀,圣意傥惜,贵之。
骁骑将军荀恺,智器明敏,其典宿卫,终不减
祭酒庾纯,强正有学,亦堪取选。
国学初建,王荀已亡。
能其事,宜当小留,粗立其制。
不审宜尔有当圣旨者不?
议贬庾纯 西晋 · 石苞
 出处:全晋文卷三十三
荣官忘亲,恶闻格言,不忠不孝,宜除名,削爵土(《晋书·庾纯传》)
庾纯河南尹(六年) 晋 · 晋武帝
 出处:全晋文卷三
河南,京畿大郡,为四方之表则。
中书令庾纯,清粹忠正,才绍治化,其以河南尹(《书钞》七十六、《御览》二百五十二并引王隐《晋书》。《书钞》又引《中兴书》,「才绍治化」作「才经治乱」。)
诏免庾纯 晋 · 晋武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四
先王崇尊卑之礼,明贵贱之序,著温克之德,记沈酗之祸,所以光宣道化,示人轨仪也。
广汉陵慢宰相,获犯上之刑;
灌夫托醉肆忿,致诛毙之罪。
以凡才,备位卿尹,不惟谦敬之节,不忌覆车之戒,陵上无礼,悖言自口,宜加显黜,以肃朝伦(《晋书·庾纯传》)
庾纯 晋 · 晋武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四
「自中世以来,多为贵重顺意,贱者生情,故令释之、定国得扬名于前世。
今议责庾纯,不惟温克,醉酒沈湎,此责人以齐圣也。
疑贾公亦醉,若其不醉,终不于百客之中责以不去官供养也。
大晋依圣人典礼,制臣子出处之宜,若有八十皆当归养,亦不独也。
古人云:『由醉之言,俾出童羖』。
明不责醉,恐失度也。
所以免者,当为将来之醉戒耳。
齐王、刘掾议当矣」。
复以国子祭酒,加散骑常侍(《晋书·庾纯传》)
庾纯国子祭酒(三年) 晋 · 晋武帝
 出处:全晋文卷五
议郎庾纯,笃志好古,敦说诗书,有儒行,宜训导国子(《书钞》六十七引臧荣绪《晋书》咸宁三年诏。案:本传泰始中河南尹,免寻为国子祭酒,加散骑常侍,非由议郎祭酒也。《书钞》所引,疑转写有误。)
庾敷等除名诏太康四年 晋 · 晋武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六
敷等备为儒官,不念奉宪制,不指答所问,敢肆其诬罔之言,以干乱视听。
而敷是议主,应为戮首,但敷及家人并自首,大信不可夺。
秦秀、傅珍前者虚妄,幸而得免,复不以为惧,当加罪戮,以彰凶慝。
犹复不忍,皆丐其死命,、珍敷等并除名(《晋书·庾纯传》)
议原庾纯 西晋 · 刘斌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五
敦叙风俗,以人伦为先;
人伦之教,以忠孝为主。
忠故不忘其君,孝故不忘其亲。
若孝必专心于色养,则明君不得而臣;
忠必不顾其亲,则父母不得而子也。
是以为臣者,必以义断其恩;
为子也,必以情割其义。
在朝则从君之命,在家则随父之制。
然后君父两济,忠孝各序。
兄峻以父老求归,若得归,无不归之势;
不得归,无得归之理。
虽自闻,同不见听。
辽东太守孙和广汉太守邓良皆有老母,无兄弟,授之远郡,辛苦自归,皆不见听。
近为京尹,父在界内,时得自启定省,独于礼法外处其贬黜,愚以为非理也。
礼,年八十,一子不从政
有二弟在家,不为违理,又令,年九十,乃听悉归。
今纯父实未九十,不为犯令,骂辱宰相,宜加放斥,以明国典。
圣恩恺悌,示加贬退,臣愚无所清议(《晋书·庾纯传》。贾充「父老不归供养」,曰:「高贵乡公何在?」诏免官,使据礼典正其臧否。司徒西曹掾刘斌议云云,又见《通典》六十八。)
上表自劾 西晋 · 庾纯
 出处:全晋文卷三十六
司空贾充请诸卿校并及臣。
臣不自量,饮酒过多。
醉乱行酒,重酌于公,公不肯饮,言语往来,公遂诃臣父老不归供养,卿为无天地。
臣不服罪自引,而更忿怒,厉声名公,临时諠𫍢,遂至荒越。
礼,「八十月制」,诚以衰老之年,变难无常也。
而臣不惟生育之恩,求养老父,而怀禄贪荣,乌鸟之不若。
三公,论道兴化,以教养责臣,是也。
而以枉错直,居下犯上,醉酒迷荒,昏乱仪度。
臣得以凡才,擢授显任,《易》戒濡首,《论》诲酒困,而臣闻义不服,过言盈庭,黩慢台司,违犯宪度,不可以训。
请台免臣官,廷尉结罪,大鸿胪削爵土。
敕身不谨,伏须罪诛(《晋书·庾纯传》,《通典》六十八。)
《晋阳秋》评 其四 庾纯父老未告归养 东晋 · 孙盛
 出处:全晋文 卷六十四
若乃冢宰大臣,不以家事辞王事,折小全大,自非此族。
固宜尽陟岵之思如匹夫之志,或不可夺、纵未裁抑者,孝子之心,何得忍而不言?
未尝告,诚非也(《通典》六十八)
请原庾纯 晋 · 庞札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五
臣郡前尹关内侯纯,醉酒失常,《戊申诏书》既免尹官,以父笃老不求供养,下五府依礼典正其臧否。
臣谨案三王养老之制,八十,一子不从政
九十,其家不从政:斯诚使人无阙孝养之道,为臣不违在公之节也。
先王制礼垂训将来,使能为俯就,不能企及,莫尚于周。
当其时也,姬公留周,伯禽之鲁,孝子不匮,典礼无愆。
今公府议,七十时制,八十月制,欲以驳夺从政之限,削除爵土。
是为公旦立法,还自越之,鲁侯为子,即为罚首也。
石奋期颐,四子列郡。
太宰献王诸子,亦在藩外。
古今同符,忠孝并济。
臣闻悔吝之疵,君子有之。
尹性少饮多,遂至沈醉。
尹醒闻知。
悼恨前失,执谦引罪,深自奏劾,求入重法。
今公府不原所由,而谓傲很,是为重罪过醉之言,而没迷复之义也。
臣闻父子天性爱由自然,君臣之交,出自义合,而求忠臣必于孝子。
是以先王立礼,敬同于父,原始要终,齐于所生,如此犹患人臣罕能致身。
今公府议云,礼律虽有常限,至于疾病归养,不夺其志。
如此则为礼禁正直,而陷人以诈,违越王制,开其殆原。
尹少履清苦,事亲色养,历职内外,公廉无私,此陛下之所以屡发明诏,而尹之所以仍见擢授也。
尹行己也恭,率下也敬,先众后己,实是宿心。
一旦由醉,责以暴慢。
案奏状不忠不孝,群公建议削除爵土,此愚臣所以自悲自悼,拊心泣血也。
案今父母年过八十,听令其子不给限外职,诚以得有归来之缘。
今尹居在郡内,前每表屡蒙定省。
尹昆弟六人,三人在家,孝养不废。
侍中峻,家之嫡长,往比自表,求归供养,诏喻不听。
国体法同,兄弟无异,而虚责尹不求供养如斯,臣惧长假饰之名,而损忠诚之实也。
夫礼者,所以经国家、定社稷也。
故陶唐之隆,顺考古典;
周成之美,率由旧章。
伏惟陛下圣德钦明,敦礼崇教,畴咨四岳,以详典制
尹以犯违受黜,而所由者醉。
公以教义是责,而所因者忿。
积忿以立义,由醉以得罪,礼律不复为断,文致欲以成法。
是以愚臣敢冒死亡之诛,而耻不伸于盛明之世。
惟蒙哀察(《晋书·庾纯传》,又《通典》六十八。)
晋纪总论 东晋 · 干宝
 出处:全晋文、文选卷四十九
史臣曰:昔高祖宣皇帝以雄才硕量,应运而仕,值魏太祖创基之初,筹画军国,嘉谋屡中,遂服舆轸,驱驰三世。
性深阻有如城府,而能宽绰以容纳,行任数以御物,而知人善采拔。
故贤愚咸怀,小大毕力,尔乃取邓艾于农隙,引州泰于行役,委以文武,各善其事。
故能西禽孟达,东举公孙渊,内夷曹爽,外袭王陵神略独断,征伐四克。
维御群后,大权在己。
屡拒诸葛亮节制之兵,而东去吴人辅车之势。
世宗承基,太祖继业,军旅屡动,边鄙无亏,于是百姓与能,大象始构矣。
玄丰乱内,钦诞寇外,潜谋虽密,而在几必兆。
淮浦再扰,而许洛不震,咸黜异图,用融前烈。
然后推毂钟邓,长驱庸蜀,三关电扫,刘禅入臣,天符人事,于是信矣。
始当非常之礼,终受备物之锡,名器崇于周公,权制严于伊尹
至于世祖,遂享皇极。
正位居体,重言慎法,仁以厚下,俭以足用;
和而不弛,宽而能断。
故民咏惟新。
四海悦劝矣。
聿修祖宗之志,思辑战国之苦,腹心不同,公卿异议,而独纳羊祜之策,以从善为众。
故至于咸宁之末,遂排群议而杖王杜之决,汎舟三峡,介马桂阳,役不二时,江湘来同。
夷吴蜀之垒垣,通二方之险塞,掩唐虞之旧域,班正朔于八荒。
太康之中,天下书同文,车同轨。
牛马被野,馀粮栖亩,行旅草舍,外闾不闭。
民相遇者如亲,其匮乏者,取资于道路,故于时有天下无穷人之谚。
虽太平未洽,亦足以明吏奉其法,民乐其生,百代之一时矣。
武皇既崩,山陵未乾,杨骏被诛,母后废黜,朝士旧臣夷灭者数十族。
寻以二公楚王之变,宗子无维城之助,而阏伯实沈之郤岁构;
师尹无具瞻之贵,而颠坠戮辱之祸日有。
至乃易天子以太上之号,而有免官之谣,民不见德,唯乱是闻,朝为伊周,夕为桀蹠,善恶陷于成败,毁誉胁于势利。
于是轻薄干纪之士,役奸智以投之,如夜虫之赴火。
内外混淆,庶官失才,名实反错,天网解纽。
国政迭移于乱人,禁兵外散于四方,方岳无钧石之镇,关门无结草之固。
李辰石冰,倾之于荆扬,刘渊王弥,挠之于青冀,二十馀年而河洛为墟。
戎羯称制,二帝失尊,山陵无所。
何哉?
树立失权,托付非才,四维不张,而苟且之政多也。
夫作法于治,其弊犹乱;
作法于乱,谁能救之?
故于时天下非暂弱也,军旅非无素也。
刘渊者,离石之将兵都尉
王弥者,青州之散吏也。
盖皆弓马之士,驱走之人,凡庸之才,非有吴先主诸葛孔明之能也。
新起之寇,乌合之众,非吴蜀之敌也。
脱耒为兵,裂裳为旗,非战国之器也。
自下逆上,非邻国之势也。
然而成败异效,扰天下如驱群羊,举二都如拾遗
将相侯王,连头受戮,乞为奴仆而犹不获。
后嫔妃主,虏辱于戎卒,岂不哀哉!
夫天下,大器也;
群生,重畜也。
爱恶相攻,利害相夺,其势常也;
若积水于防,燎火于原,未尝暂静也。
器大者不可以小道治,势动者不可以争竞扰,古先哲王,知其然也。
是以捍其大患而不有其功,禦其大灾而不尸其利。
百姓皆知上德之生己,而不谓浚己以生也。
是以感而应之,悦而归之,如晨风之郁北林,龙鱼之趣渊泽也。
顺乎天而享其运,应乎人而和其义,然后设礼文以治之,断刑罚以威之,谨好恶以示之,审祸福以喻之,求明察以官之,笃慈爱以固之,故众知向方,皆乐其生而哀其死,悦其教而安其俗,君子勤礼,小人尽力,廉耻笃于家闾,邪僻销于胸怀。
故其民有见危以授命,而不求生以害义,又况可奋臂大呼,聚之以干纪作乱之事乎?
基广则难倾,根深则难拔,理节则不乱,胶结则不迁。
是以昔之有天下者,所以长久也。
夫岂无僻主,赖道德典刑以维持之也。
延陵季子听乐以知诸侯存亡之数,短长之期者,盖民情风教,国家安危之本也。
昔周之兴也,后稷生于姜嫄,而天命昭显,文武之功,起于后稷
故其诗曰:「思文后稷,克配彼天」。
又曰:「立我蒸民,莫匪尔极」。
又曰:「实颖实,即有邰家室」。
至于公刘遭狄人之乱,去邰之豳,身服厥劳。
故其诗曰:「乃裹糇粮,于橐于囊」。
「陟则在巘,复降在原,以处其民」。
以至于太王为戎翟所逼,而不忍百姓之命,杖策而去之。
故其诗曰:「来朝走马,帅西水浒,至于岐下」。
周民从而思之,曰:「仁人不可失也」,故从之如归市。
居之一年成邑,二年成都,三年五倍其初。
每劳来而安集之。
故其诗曰:「乃慰乃止,乃左乃右,乃疆乃理,乃宣乃亩」。
以至于王季,能貊其德音。
故其诗曰:「克明克类,克长克君,载锡之光」。
至于文王,备修旧德,而惟新其命。
故其诗曰:「惟此文王,小心翼翼,昭事上帝,聿怀多福」。
由此观之,周家世积忠厚,仁及草木,内睦九族,外尊事黄耇,养老乞言,以成其福禄者也。
而其妃后躬行四教,尊敬师傅,服浣濯之衣,脩烦辱之事,化天下以妇道。
故其诗曰:「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」。
是以汉滨之女,守絜白之志;
中林之士,有纯一之德。
故曰:「文武自天保以上治内,采薇以下治外,始于忧勤,终于逸乐」。
于是天下三分有二,犹以服事殷,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,犹曰天命未至。
以三圣之智,伐独夫之,犹正其名教曰「逆取顺守,保大定功安民和众」。
犹著大武之容曰「未尽善也」。
周公遭变,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,致王业之艰难者,则皆农夫女工衣食之事也。
故自后稷之始基静民,十五王而文始平之,十六王而武始居之,十八王而康克安之,故其积基树本,经纬礼俗,节理人情,恤隐民事,如此之缠绵也。
爰及上代,虽文质异时,功业不同,及其安民立政者,其揆一也。
今晋之兴也,功烈于百王,事捷于三代,盖有为以为之矣。
宣景遭多难之时,务伐英雄,诛庶桀以便事,不及脩公刘太王之仁也。
受遗辅政,屡遇废置,故齐王不明,不获思庸于亳;
高贵冲人,不得复子明辟;
二祖逼禅代之期,不暇待参分八百之会也。
是其创基立本,异于先代者也。
又加之以朝寡纯德之士,乡乏不二之老。
风俗淫僻,耻尚失所,学者以庄老为宗,而黜六经,谈者以虚薄为辩,而贱名俭,行身者以放浊为通,而狭节信,进仕者以苟得为贵,而鄙居正,当官者以望空为高,而笑勤恪。
是以目三公以萧杌之称,标上议以虚谈之名,刘颂屡言治道,傅咸每纠邪正,皆谓之俗吏。
倚杖虚旷,依阿无心者,皆名重海内。
若夫文王日𣅳不暇食,仲山甫夙夜匪懈者,盖共嗤点以为灰尘,而相诟病矣。
由是毁誉乱于善恶之实,情慝奔于货欲之涂,选者为人择官,官者为身择利。
而秉钧当轴之士,身兼官以十数。
大极其尊,小录其要,机事之失,十恒八九。
而世族贵戚之子弟,陵迈超越,不拘资次,悠悠风尘,皆奔竞之士,列官千百,无让贤之举。
子真著崇让而莫之省,子雅制九班而不得用,长虞数直笔而不能纠。
其妇女庄栉织纴,皆取成于婢仆,未尝知女工丝枲之业,中馈酒食之事也。
先时而婚,任情而动,故皆不耻淫逸之过,不拘妒忌之恶。
有逆于舅姑,有反易刚柔,有杀戮妾媵,有黩乱上下,父兄弗之罪也,天下莫之非也。
又况责之闻四教于古,修贞顺于今,以辅佐君子者哉!
礼法刑政,于此大坏,如室斯构而去其凿契,如水斯积而决其堤防,如火斯畜而离其薪燎也。
国之将亡,本必先颠,其此之谓乎!
故观阮籍之行,而觉礼教崩弛之所由;
庾纯贾充之事,而见师尹之多僻。
考平吴之功,知将帅之不让;
郭钦之谋,而悟戎狄之有衅。
傅玄刘毅之言,而得百官之邪;
傅咸之奏,钱神之论,而睹宠赂之彰。
民风国势如此,虽以中庸之才,守文之主治之,辛有必见之于祭祀,季札必得之于声乐,范燮必为之请死,贾谊必为之痛哭。
又况我惠帝以荡荡之德临之哉!
贾后肆虐于六宫,韩午助乱于外内,其所由来者渐矣,岂特系一妇人之恶乎?
怀帝乱之后得位,羁于彊臣。
悯帝奔播之后,徒厕其虚名。
天下之政,既已去矣,非命世之雄,不能取之矣。
怀帝初载嘉禾南昌
望气者又云豫章天子气
及国家多难,宗室迭兴,以悯怀之正,淮南之壮,成都之功,长沙之权,皆卒于倾覆。
怀帝豫章王登天位,刘向之谶云,灭亡之后,少如水名者得之,起事者据秦川,西南乃得其朋。
悯帝,盖秦王之子也,得位于长安长安,固秦地也,而西以南阳王右丞相,东以琅邪王左丞相
上讳业,故改临漳
漳,水名也。
由此推之,亦有徵祥,而皇极不建,祸辱及身。
岂上帝临我而贰其心,将由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者乎?
淳耀之烈未渝,故大命重集于中宗元皇帝
滕羡仕宦议 南朝宋 · 郑鲜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二十五
名教大极,忠孝而已,至乎变通抑引,每事辄殊,本而寻之,皆是求心而遗迹。
迹之所乘,遭遇或异。
故圣人或就迹以助教,或因迹以成罪,屈申与夺,难可等齐,举其阡陌,皆可略言矣。
天可逃乎?
伊尹废君;
君可胁乎?
而鬻权见善;
忠可愚乎?
箕子同仁
自此以还,殊实而齐声,异誉而等美者,不可胜言。
而欲令百代之下,圣典所阙,正斯事于一朝,岂可易哉!
然立言明理,以古证今,当使理厌人情。
如滕羡情事者,或终身隐处,不关人事,或升朝理务,无讥前哲。
通滕者则以无讥为证,塞滕者则以隐处为美。
折其两中,则异同之情可见矣。
然无讥前哲者,厌情之谓也。
王陵之母,见烹于楚,不退身穷居,终为社稷之臣,非为荣也。
鲍勋蹇谔魏朝,亡身为效,观其志非贪爵也。
凡此二贤,非滕之谕。
夫圣人立教,犹云「有礼无时,君子不行」。
有礼无时,政以事有变通,不可守一故耳。
若滕以此二贤为证,则恐人人自贤矣。
若不可人人自贤,何可独许其证。
讥者兼在于人,不但独证其事。
汉魏以来,记阙其典,寻而得者无几人。
至乎大晋中朝及中兴之后,杨臻则七年不除丧,三十馀年不关人事,温公则见逼于王命,庾左丞则终身不著袷,高世远则为右军、何骑骠所劝割,无有如滕之易者也。
若以缞麻非为哀之主,无所复言矣。
文皇帝东关之役,尸骸不反者,制其子弟,不废婚宦
明此,孝子已不自同于人伦,有识已审其可否矣。
若其不尔,居宗辅物者,但当即圣人之教,何所复明制于其间哉。
及至永嘉大乱之后,王敦复申东关之制于中兴,原此是为国之大计,非为训范人伦,尽于此也。
何以言之?
父仇明不同载天日,而为国不可许复仇,此自以法夺情,即是东关永嘉之喻也。
何妨综理王务者,布衣以处之。
明教者自谓世非横流,凡士君子之徒,无不可仕之理,而杂以情讥,谓宜在贬裁耳。
若多引前事以为通证,则孝子可顾法而不复仇矣。
文皇帝无所立制于东关王敦无所明之于中兴。
每至斯会,辄发之于宰物,是心可不喻乎。
且夫求理当先以远大,若沧海横流,家国同其沦溺,若不仕也则人有馀力。
人有馀力,则国可至乎亡,家可致乎灭。
当斯时也,匹妇犹亡其身,况大丈夫哉。
既其不然,天下之才,将无所理,滕但当尽《陟岵》之哀,拟不仕者之心,何为证喻前人,以自通乎?
且名为大才之所假,而小才之所荣,荣与假乘常,已有渐德,无欣工进,何有情事乎。
若其不然,则工进无欣,何足贵于千载之上邪。
苟许小才荣其位,则滕不当顾常疑以自居乎。
所谓柳下惠则可,我则不可也。
且有生之所宗者圣人,圣人之为教者礼法,即心而言,则圣人之法,不可改也。
而秦以郡县治天下,莫之能变;
汉文除肉刑,莫之能复。
彼圣人之为法,犹见改于后王,况滕赖前人,而当必通乎?
若人皆仕,未知斯事可俟后圣与不?
况仕与不仕,各有其人,而不仕之所引,每感三年之下。
见议者弘通情纪,每傍中庸,又云若许讥滕,则恐亡身致命之仕,以此而不尽。
何斯言之过与。
夫忠烈之情,初无计而后动。
若计而后动,则惧法不尽命。
若有不尽,则国有常法。
故古人军败于外,而家诛于内。
苟忠发自内,或惧法于外,复有踟蹰顾望之地邪?
若有功不赏,有罪不诛,可致斯喻耳。
无有名教翼其子弟,而子弟不致力于所天。
不致力于所天,则王经忠不能救主,孝不顾其亲,是家国之罪人耳,何所而称乎。
恩宥十世,非不隆也,功高赏厚,非不报也。
若国宪无负于滕恬,则羡之通塞,自是名教之所及,岂是劝沮之本乎?
议者又以唐虞邈矣,孰知所归,寻言求意,将所负者多乎。
后汉乱而不亡,前史犹谓数公之力。
魏国将建,荀令君正色异议,董昭不得枕苏则之膝,贾充受辱于庾纯
以此而推,天下之正义,终自传而不没,何为发斯叹哉。
若以时非上皇,便不足复言多者,则夷齐于奭、望,子房于四人,亦无所复措其言矣。
至于陈平默顺避祸,以权济屈,皆是卫生免害,非为荣也。
滕今生无所卫,鞭塞已冥,义安在乎。
陈寿在丧,使婢丸药,见责乡闾,阮咸居哀,骑驴偷婢,身处王朝。
岂可以阮获通于前世,便可疑于后乎。
且贤圣抑引,皆是究其始终,定其才行。
故虽事有惊俗,而理必获申,郤诜葬母后园,而身登宦,所以免责,以其孝也。
日磾杀儿无讥,以其忠也。
今岂可以二事是忠孝之所为,便可许杀儿葬母后园乎?
不可明矣。
既其不可,便当究定滕之才行,无所多辨也。
滕非下官乡亲,又不周旋,才能非所能悉。
若以滕谋能决敌,才能周用,此自追踪古人,非议所及。
若是士流,故谓宜如子夏受曾参之词,可谓善矣,而子夏无不孝之称也。
意之所怀,都尽于此,自非名理,何缘多其往复,如其折中,裁之居宗(《宋书·郑鲜之传》,为桓傅辅国主簿。先是兖州刺史滕恬,为丁零翟远所没,死尸不反。恬子羡仕官不废,议者嫌之。桓玄荆州,使群僚博议,鲜之议。)
懒画眉 明 · 陆采
 出处:六十种曲 怀香记 第十三出
生上:画堂何事恁匆匆。
外:氐羌反叛。
朝廷命我出镇关中
生揖介:有甚奸回嫉我翁。
外:侍中任恺
中书令庾纯
与我有怨。
故在朝廷极力举荐生:阿呀。边方夷情。乃利害所关。
此行不与泛常同氐羌反叛。乃是蜂虿养而成毒。鸟兽饱而忘恩。相公此去。既膺推毂之寄。当切枕戈之忧。
须紧把乌号控。
万里干城奏懋功
再上皇帝书1070年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八六八、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二五、《国朝诸臣奏议》卷一一二、《古文集成》卷六一、《文章正宗》续集卷一八、《文章类选》卷二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三七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熙宁四年三月□日,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、权开封府推官苏轼谨昧万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:臣闻之,益戒于禹曰:「任贤勿贰,去邪勿疑」。
仲虺言汤之德曰:「用人惟己,改过不吝」。
秦穆丧师于崤,悔痛自誓,孔子录之。
自古聪明豪杰之主,如汉高帝、唐太宗,皆以受谏如流,改过不惮,号为秦汉以来百王之冠也。
孔子曰:「君子之过,如日月之食焉。
过也,人皆见之;
更也,人皆仰之」。
圣贤举动,明白正直,不当如是耶?
所用之人,有邪有正。
所作之事,有是有非。
是非邪正,两言而足,正则用之,邪则去之,是则行之,非则破之。
此理甚明,犹饥之必食,渴之必饮,岂有别生义理,曲加粉饰,而能欺天下哉!
《书》曰:「与治同道,罔不兴;
与乱同事,罔不亡」。
陛下自去岁以来,所行新政,皆不与治同道。
条例司,遣青苗使,歛助役钱,行均输法,四海骚动,行路怨咨。
宰相以下,皆知其非而不敢争。
臣愚蠢而不识忌讳,乃者上疏论之详矣,而学术浅陋,不足以感动圣明。
近者故相旧臣,藩镇侍从,杂然争言不便,以至台谏二三人者,本其所与缔交唱和表里之人也,然犹不免一言其非者,岂非物议沸腾,事势迫切,而不可止欤?
自非见利忘义居之不疑者,孰肯终始胶固,不自湔洗?
吴师孟乞免提举胡宗愈不愿检详,如逃垢秽,惟恐不脱,人情畏恶,一至于此。
近者中外欢言,陛下已有悔悟意,道路相庆,如蒙大赉,实望陛下于旬日之间,涣发德音,洗荡乖僻,追还使者,而罢条例司
今者侧听所为,盖不过使监司体量抑配而已,比之未悟,所较几何。
孟子所谓知兄臂之不可紾,而姑劝以徐;
知邻鸡之不可攘,而月取其一。
王改过,岂如是哉?
臣又闻陛下以为此法且可试之三路。
臣以为此法,譬之医者之用毒药,以人之死生,试其未效之方,三路之民,岂非陛下赤子,而可试以毒药乎!
今日之政,小用则小败,大用则大败,若力行而不已,则乱亡随之。
臣非敢过为危论,以耸动陛下也。
自古存亡之所寄者,四人而已,一曰民,二曰军,三曰吏,四曰士,此四人者一失其心,则足以生变。
今陛下一举而兼犯之。
青苗、助役之法行,则农不安,均输之令出,则商贾不行,而民始忧矣。
并省诸军,迫逐老病,至使戍兵之妻,与士卒杂处其间,贬杀军分,有同降配,迁徙淮甸、仅若流放,年近五十,人人怀忧,而军始怨矣。
内则不取谋于元臣侍从,而专用新进小生;
外则不责成于守令监司,而专用青苗使者,多置閒局,以摈老成,而吏始解体矣。
陛下临轩选士,天下谓之龙飞榜,而进士一人首削旧恩,示不复用,所削者一人而已,然士莫不怅恨者,以陛下有厌薄其徒之意也。
今用事者,又欲渐消进士明经,虽未有成法,而小人招权,自以为功,更相扇摇,以谓必行,而士始失望矣。
进士半天下,自二十以上,便不能诵记注义为明经之学,若法令一更,则士各怀废弃之忧,而人材短长,终不在此。
昔秦禁挟书,而诸生皆抱其业以归胜、广,相与出力而亡秦者,岂有它哉,亦徒以失业而亡所归也。
故臣愿陛下勿复言此。
民忧而军怨,吏解体而士失望,祸乱之源,有大于此者乎?
今未见也,一旦有急,则致命之士必寡矣。
方是之时,不知希合茍容之徒,能为陛下收板荡而止土崩乎?
去岁诸军之始并也,左右之人,皆以士心乐并告陛下,近者放停军人李兴,告虎翼吏率钱行赂以求不并,则士卒不乐可知矣。
谄谀之人,茍务合意,不惮欺罔者,类皆如此。
故凡言百姓乐请青苗钱,乐出助役钱者,皆不可信。
陛下以为青苗抑配果可禁乎?
不惟不可禁,乃不当禁也。
何以言之?
若此钱放而不收,则州县官吏,不免责罚。
若此钱果不抑配,则愿请之户,后必难收索。
前有抑配之禁,后有失陷之罚,为陛下官吏,不亦难乎!
故臣以为既行青苗钱,则不当禁抑配,其势然也。
人皆谓陛下圣明神武,必能徙义修慝,以致太平,而近日之事,乃有文过遂非之风,此臣所以愤懑太息而不能已也。
贾充用事,天下忧恐,而庾纯、任恺,戮力排之,及出镇秦凉,忠臣义士,莫不相庆,屈指数日,以望维新之化。
冯紞之徒,更相告语曰:「贾公远放,吾等失势矣」。
于是相与献谋而复留。
则晋氏之乱,成于此矣。
自古惟小人为难去。
何则?
去一人而其党莫不破坏。
是以为之计谋游说者众也。
今天下贤者,亦将以此观陛下,为进退之决。
或再失望,则知几之士,相率而逝矣。
岂皆如臣等辈,偷安怀禄而不忍去哉。
猖狂不逊,忤陛下多矣,不敢复望宽恩,俯伏引领,以待诛殛。
诚惶诚恐,顿首顿首谨言。
治体策(甲子乡试) 南宋 · 方大琮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三九九
人主当立国体,大臣当定国是。
国体之不立,天下皆可虑之事;
国是之不定,天下皆可听之言。
昔之人有立国体者,尧舜纯乎中,三代纯乎仁,宽则为汉之文帝,严则为汉之宣帝
仁义、刑罚,二说互进,决择一审而立见其效者,则唐之太宗是已。
姑不论其治体之粹驳,要皆能以身把握天下之势,而非泛然无所操者。
昔之人有定国是者,伊、周以道运天下,管仲以术用其国,商鞅以刑相其君。
严刑辅治,终始一魏相
仁义告君,终始一郑公。
姑勿榷其持论之是非,要皆能以身主张天下之论,而不摇于异议者。
君臣上下,图回治道,所执一定,终其身不少变,虽有新奇可喜之论,惊世绝人之谈,皆不足以撼吾之所操。
不然,朝文而暮质,倏宽而骤猛,循守之谋甫定,而变更之说已哗,持久之效未竟,而速成之意已迫于中。
譬犹寒暑燥湿之未形,诸方杂试,以冀幸其一投之效,若是则真无术矣,真无所操矣。
艺祖以武定天下而民怀畏,太宗以文守天下而民作新。
养之以仁而庆历之治醇,厉之以精而熙丰之政明。
崇、观以来,绍述之论兴;
绍兴之初,恢复之议起。
孝宗二十八年,其始也以审机俟时为心,故有振饬奋厉之说;
其后也以安静和平为福,故有含濡容贷之说。
凡此皆以立国体也,自其始初择术之时,而终身之规模已定。
运精神于法宫之中,而扶国势于泰山之上,使人竦然听命,而不敢起动摇之心。
虽少不如意,而不沮不挫,牢执其说而不置。
盖一政之逆,一弊之生,可以徐入吾之条理,而不可以迁就吾之规模。
其岂无趋向之少偏,要之国体立于上,毅然有不可转移者存,未可与后之人主槩议。
赵韩王宁使己负天下之谤,诚不忍徇四方上书之言,斲丧新造之规模;
王文正宁甘受抑贤之名,决不肯采新进少年之论,摇动已安之天下。
巡吴幸蜀,纷纷异议,以死守亲征之策者,寇公一人;
国势危疑,籍籍众口,以身佩天下之安危者,韩公一人。
熙、丰执政,确守新法,虽元老大臣不能屈其喙;
绍兴柄臣,坚执和议,至摈逐朝臣以自信其说。
凡此皆以定国是也。
自其垂绅󲦤笏之时,唯诺廊庙,而精神风采耸动一世,彼已心服而莫敢议矣;
然后出为国论,以身守之,户庭愈峻,扃鐍愈密。
天下之持异论以至者徊徨四顾,求入而不得,则沮缩退衄,竟敛衽而去。
其间岂无见识之少差,要之国是定于上,屹立于群议之冲,未可与后之大臣通论。
当其时,无一事之不举,一弊之未除,一民一物之不得其理者,亦于君臣毅然有守中得之。
今天下所共患苦者固非一端,而愚之隐忧则异焉。
民力之内蹙,国赋之日迫,是宽恤之而已;
边备之卤莽,武夫之掊克,是振励之而已。
官吏苟且而名器太滥,不滥则清矣;
人情文具而法守太弛,不弛则严矣。
是未离国事耳,非其所深忧也。
国事之不理,此四肢之病也,其为證也易见,而所以救之者易为力。
顾其受病之深而不可测知者,国体犹豫而不立,国是翱翔而不坚,此有国命脉之所系,固仓公所望而惊也,草茅何敢以僭言!
庶几鸣佩泽笏者能言之,则又相顾而不敢言。
虽然,事迫矣,宁能诿络勿言乎?
今之为国体者将以为遵守耶?
则革弊之言日至庙堂,自新之论累关宸听,似不肯安于遵守也。
否则为更张耶?
则欲刬一宿弊,而中外以条例相持,欲创一新政,而上下以惊动自疑,又非真知更张者。
痛革侈靡,人皆曰以质治天下矣,俄焉而锦绣土木之功见,人不得谓之质;
用一严刑,人方曰以威肃天下矣,倏然而宽大含洪之诏下,人不敢谓之威。
首尾错用,精神不应,一彼一此,人谁适从?
意者上之人好动而实静,恶弱而不能强耶?
是则无国体矣。
今之为国是者日出新说,惶惑民听,人持私意,扇摇国论,作舍之谋靡定,盈庭之咎谁执?
振作之语屡见于囊封,而偷安之实已藏于胸次;
循袭之说明知其不可,而议论所趋不免于随俗。
废兴一事也,中无成说,而决于时论之众寡;
用舍一人也,己无定见,而伺于士大夫之好恶。
盖有身建其议而身犯之者,有数十年成之而一朝坏之者。
意者下之人求无过而不求有功,欲任责而不能任谤耶?
是则无国是矣。
数十年间,九重宵旰之思虑,庙堂道揆之图回,薄海内外,凛凛向化,侧听久矣,而茫然未有睹焉。
君子以意而度朝廷,谓其必有说,而吾或未之见,然不免于忧;
小人懵于是非,而不知所适从,则欢然而交议。
国是之不立,非真不可复立也,徒以朝廷之上议论相持之故,而遂迁延日月,以至于今尔。
捐租薄敛,民痛方定,而国之虚大可虑;
椎肌剥髓,国计稍纾,而民之瘠不忍闻。
理财之议自为异同,吾将谁听?
国体一立,国是一定,则无是矣。
督责将帅,朝论方闻,则狼顾而惊;
戒严边备,诏墨未乾,而儿戏者自若。
治兵之议互相倾覆,使人孰信?
国体一立,国是一定,则无是矣。
官吏苟且而充斥国家之名器,汰之则招衣冠咸怨之忧,不汰则沸车载斗量之谣。
文具相蒙而委弃朝廷之法守,绳之则有不胜诛之患,不绳则积簿书欺谩之罪。
官法之议,彼此纷纷,徒乱人意,釐革之说,议者难之。
国体一立,国是一定,则难者易矣;
不然,则九重无已成之治体,而倾险小人将得以乘隙抵巘,阴献己私以投合上意,而功利之说售矣。
庙堂无素定之成谋,而一介草茅皆得以瞋目抵掌,妄论时事,以震动朝廷,而是非之门鬨矣,若是尚谓国有人乎?
虽欲勿从,如之何而勿从也?
愚切有志当世之故,而太息谋国之疏,以为上非无植立治体之,下非无主盟国论之,而皆未得其定尔。
果定矣,不以异议摇,不以群疑沮,不以小不便废,君臣之间相与固守而不变,则财可丰也,兵可强也,官法可以次举也。
不然,立国规模迄未有成,相顾咨嗟,虚老岁月。
虽然,今之国体与国是果安在乎?
愚敢终言之。
前辈曰:天下有弱势,吾则有强术;
天下有强势,吾则有弱术。
今之国势不敢谓之强矣,谋国者亦知所当用之术乎?
若朝廷议论相持未决之时,愚请借是以献,果知之矣,惟君相勉之
愚非敢过为危论以竦动执事之听,顾方自献于衡鉴之下焉,敢文之以为欺(《铁庵集》卷二八。)
不:原脱,据四库本补。
封诸王后议熙宁三年七月 北宋 · 王圭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一五二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一三
窃详圣人制礼之意,必使嫡长世世承袭者,所以重正统而绝争端也。
古者诸侯生立世子,死则袭爵,故令文称诸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皆子孙承嫡者传袭。
若无嫡子及有罪、疾,立嫡孙;
无嫡孙,以次立嫡子同母弟;
无母弟,立庶子
庶子,立嫡孙同母弟;
无母弟,立庶孙。
曾孙以下准此。
皆谓始薨之时,应袭爵之人也。
其无后者则国除。
自唐末以来,王公以下不复承袭。
本朝故事当封本宫最长者一人为国公,陛下以为非古,故诏宣祖、太祖、太宗之子,皆择其后一人为宗,令世世封公。
又诏祖宗之子并濮国公,并令传嫡袭封。
臣等详观诏旨,皆欲复古礼而重正统也。
礼院越王德昭曾孙世程、鲁王元份孙宗肃、韩王元偓孙宗缋、吴王元俨孙宗绛传袭,已如礼
昭成太子元僖、陈王元杰、蔡王元称皆无后,宗保、仲合、宗达以旁支继袭,乃是特恩为之立后,绍封其国,自应礼典。
秦王廷美之后,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克继,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承亮;
楚王德芳之后,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世逸,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从式
魏王元佐之后,众礼官皆欲立其庶孙宗惠。
臣等看详,三王自有正统,而承亮、从式、宗惠皆旁支,若此三人袭封,则子子孙孙常居环卫,世袭爵禄,与国无穷。
其正统子孙袒免以外,更不赐名授官,数世之后,遂为布衣。
如此,旁支何幸而封,正统何罪而绝?
不惟与礼之意乖违,亦非圣诏所谓为宗传嫡者也。
所以然者,盖缘礼,据初薨之时,定为嗣之人。
今日于数世之后,议当为后者,专执令文,不原礼意,所以龃龉难合,异议纷纭。
忠彦等以为令文之制,与古稍异,臣等案令文皆约古礼为之,安有与古不同之理。
借使不同,朝廷方宪章稽古,亦当舍令而从礼,岂可弃礼而就令也!
况令文所谓子孙承嫡者传袭,言嫡子嫡孙相继不绝,虽经百世皆应传袭也。
不幸而绝,则有立嫡子同母弟以下之事,非谓有嫡曾孙舍之不立,而立嫡子之母弟也。
晋庾纯云:「古者所以重宗,诸侯世爵,士大夫世禄,防其争竞,故明其宗也」。
吴商云:「案礼,贵嫡重正所以尊祖祢,继世之正统也。
夫受重者,不得以轻服服之,是以孙及曾、玄其为后也者,皆服三年,受重故也」。
王敞云:「君为祖三年。
既为君而有父祖之丧者,谓父祖并有废疾不得受国而己受位于曾祖者也」。
范宣云:「嫡孙亡无后,则次子之后乃得传重」。
以此观之,明嫡统不绝,则旁支无继袭之道。
然则令文所谓子孙承嫡者传袭,自嫡曾孙以下皆包之矣。
所以更言若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者,嫌人无嫡子即立嫡子之母弟,或嫡子有罪疾并其嫡孙废之故也。
又言曾孙以下准此者,谓庶孙以上皆无,即立嫡曾孙之母弟;
无母弟,则立庶弟之类是也。
若令文之意但以行尊属近者为嗣,则无嫡子便应立嫡子之母弟及庶子,何为更立嫡孙也?
必若忠彦等所云,则国家故事取本宫最长者一人封公,已是行尊属近之人,便当遵行,何必更有改作也?
彼《五服敕》所载丧服之制,事理各殊,岂可引丧服之庶孙,證传袭之庶孙也?
且造令之时,王公以下薨则传袭,故少有立曾、玄者。
诸王之薨已历数世,乃更追议当为后之人,则不应舍正统而更取旁支也。
今欲使合于古而适于今,则莫若推自国初以来,于其人薨没之时,以令文定当为嗣者,以至今日,则于礼不失而亦不离正统矣。
秦王廷美雍熙元年薨,于时适长子德恭当立;
德恭景德三年卒,嫡长子承庆当立;
承庆以宝元二年卒,无嫡子,有庶子六人,长曰克晤,先卒,无子,次曰克继,当立。
楚王德芳兴国六年薨,嫡长子惟叙当立;
惟叙以大中祥符四年卒,嫡子从煦当立;
从煦以庆历五年卒,无嫡子,有庶子之后世逸一人,当立。
魏王元佐以天圣五年薨,无嫡子,有庶子三人,长曰允升,当立,允升景祐元年卒,嫡子宗礼当立;
宗礼治平二年卒,嫡长子仲翘先卒,无子,次母弟仲髦亦先卒,次母弟仲苍当立。
以此考之,其当为后者,岂不明白?
秦王楚王后,宜如议。
王后,宜以仲苍嗣。
宗室袭封议(时在学士院,朝廷以为非是。两制议者各赎铜三十斤,礼院各追一官。) 北宋 · 司马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一九八、《司马公文集》卷四二、《司马温公年谱》卷五
臣等窃原圣人制礼之意,必使嫡长世世承袭者,所以重正统而绝争端也。
古者诸侯生立世子,死则袭爵。
故令文称:「诸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皆子孙承嫡者传袭。
若无嫡子及有罪疾,立嫡孙;
无嫡孙,以次立嫡子同母弟;
无母弟,立庶子
庶子,立嫡孙同母弟;
无母弟,立庶孙。
曾孙以下,准此」。
皆谓始薨之时应袭爵之人也,其无后者,则国除。
自唐末以来,王公以下不复承袭。
国朝故事,常封本宫最长者一人为国公
陛下以为非古,故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降敕,节文称:「宣祖、太祖、太宗之子,皆择其后一人为宗,令世世封公,补环卫之官,以奉祭祀,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」。
又称:「其非袒免亲,更不赐名授官」。
太常礼院寻奉检详国朝近制,诸王之后皆用本宫最长一人封公继袭。
今来新制既言祖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,即与自来事体不同。
本院参详,合依礼传嫡承袭。
闰十一月五日,奉圣旨:「祖宗之子,并濮国公,并令传嫡袭封。
所有见今诸宫院已封公者,令依旧,将来即更不袭封」。
臣等详观两次诏旨丁宁,皆欲以复古礼而重正统也。
今据礼院所定,诸王后合袭封人内,除越王曾孙世程、鲁王孙宗肃、韩王孙宗缋、吴王孙宗绛,并依礼当传袭外,其昭成太子、陈王、蔡王皆无后,国当除。
宗保、仲合、宗达,以旁亲继袭,乃是朝廷特恩为之立后,绍封其国,于礼典亦无乖违。
所有秦王之后,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克继,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承亮;
楚王之后,陈荐等欲立其庶曾孙世逸,韩忠彦等欲立其庶长孙从式
魏王之后,众礼官皆欲立其嫡孙同母弟宗惠。
臣等看详三王见今自有正统,而承亮、从式、宗惠皆系旁支。
若此三人袭三王之封,则子子孙孙常居环卫,世袭爵禄,与国无穷。
其正统子孙,袒免以外更不赐名授官,数世之后,降在皂隶。
如此,三人何幸而封?
正统何罪而绝?
不惟与礼之意乖违,亦非圣诏所谓「为宗传嫡」者也。
所以然者,盖缘礼据初薨之时定为嗣之人,今日于数世之后议当为后者,事体有殊,而专执令文,所以参差不合而异论纷纭也。
臣等按忠彦等以为令文之制与古稍异,若无嫡孙而有嫡曾孙,则舍曾孙而立嫡子母弟,若无母弟,又立庶子
以此知亦许推及旁支,常以亲近者为先也。
今令文称「无嫡孙同母弟,则立庶孙」,以《礼典》与《五服敕》言之,诸子之子,除嫡长外皆为庶孙。
既云立庶孙,则当于诸房庶孙内择其长者一人立之。
盖王视孙恩亲等也,庶孙比曾孙行尊而属近也。
臣等按令文皆约古礼为之,安有与古不同之理?
借使不同,朝廷方宪章稽古,亦当舍令而从礼,岂可弃礼而就令也?
况令文所谓「子孙承嫡者传袭」,言嫡子、嫡孙相继不绝,虽经百世,皆应传袭也。
若不幸而绝,则有立嫡子同母弟以下之事,非谓有嫡曾孙舍之不立而立嫡子之母弟也。
晋庾纯云:「古者所以重宗,诸侯世爵,士大夫世禄,防其争竞,故明其宗也」。
吴商云:「按礼贵嫡重正,所以尊祖祢,继世之正统也。
夫受重者不得以轻服服之,是以孙及曾、元,其为后者,皆服三年,受重故也」。
王敞云:「君为祖三年,既为君而有父祖之丧者,谓父祖并有废疾不得受国而已,受位于曾祖者也」。
范宣云:「嫡孙亡,无后,则次子之后乃得传重」。
以此观之,明嫡统不绝,则旁支无继袭之道。
然则令文所谓「子孙承嫡者传袭」,自嫡曾孙以下皆包之矣。
所以更言「若无嫡子及有罪疾,立嫡孙」者,嫌人无嫡子,即立嫡子之母弟,或嫡子有罪疾,并其嫡孙废之故也。
又言「曾孙已下准此」者,谓庶孙以上皆无,即立嫡曾孙之母弟,无母弟则立庶弟之类是也。
若令文之意,但以行尊属近者为嗣,则无嫡子,便应立嫡子母弟及庶子,何为更立庶孙也?
必若忠彦等所云,则国家故事取本宫最长者一人封公,已是行尊属近之人,更当遵行,何必更有改作也。
彼令文所指者,传袭之人,《五服敕》所载,丧服之制,事理各殊,岂可引丧服之庶孙,證传袭之庶孙也。
且造令之时,王公以下薨则传袭,故少有立曾、元者。
诸王之薨,已历数世,乃更追议当为后之人,则不应舍正统而更取旁支也。
今欲使合于古而适于今,则莫若自国初以来,于其人薨没之时定当为嗣者,以至于今日,则于礼不失,而亦不离正统矣。
秦王雍熙元年薨,于时嫡子德恭当立。
德恭景德三年卒,嫡长子承庆当立。
承庆以宝元二年卒,无嫡子,有庶子六人,长曰克晤,先卒,无子。
次曰克继,当立。
楚王以某年薨,嫡长子惟叙当立。
惟叙以大中祥符五年卒,嫡子从煦当立。
从煦以庆历五年卒,无嫡子,有庶子世逸一人,当立。
魏王以某年薨,无嫡子,有庶子三人,长曰允升,以某年卒,嫡子宗礼当立。
宗礼治平二年卒,嫡长子仲翘先卒,无子,次母弟仲髦亦先卒,次母弟仲苍当立。
以此考之,其当为后者,岂不明白矣。
所有承选虽是德文之嫡子,其父元非嫡长,自不应承袭。
盖因今来承亮以庶孙得承袭,故从承选有辞。
先王制礼皆本诸天地,酌之人情,譬如四支百体,不可移也。
移之则纲纪纷乱,争端并兴,于承选可以见其验矣。
臣等谨依古礼及令文,并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敕命、闰十一月五日圣旨指挥检详属籍,重行定夺到秦王之后,合以克继袭封;
楚王之后,合以世逸袭封;
魏王之后,合以仲苍袭封。
其馀并如众礼官所定。
读晋书杂咏 其一 清末民国初 · 梁鼎芬
七言绝句 押鱼韵 出处:节庵先生遗诗卷一
太阳昏弱位终虚,飞箭伤心暗系书。
天下凶凶实由尔,庾纯面折贾公闾